英漢翻譯

客委會主委李永得會後受訪時暗示,語言權是國際公約揭露的根基人權,客語做為國度說話,可在進修、使用及講授上,與國內各族群同等利用,也有助於客語推行。李永得說:『(原音)這次修法很主要的一個理念是慢慢實現族群主流化,這部份讓客語可以成為教授教養語,這是很大的沖破,可是至少可以成為一個教授教養語言,這在台灣文化政策上長短常主要的一步。』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30日)初審經由過程「客家基本法批改草案」,將客語列為國度說話之一,與各族群語言同等,並明定透過設立財團法人方式,成立客家說話研究發展中間及客家公共傳播基金會,鞭策客家研究及傳播相幹事務,不過全案經院會處理前,還須經黨團協商。

不外,全案雖然初審經由過程,但在院會處置前,還須經黨團協商。

為落實憲法的同等精神,將同等與多元文化並列以保障客家族群權益,立法院內政委員會30日初審通過「客家根基法修正草案」,將客語列為國度說話之一,與各族群說話平等,明定公衆機關,必須供應客語利用環境以外,也透過設立財團法人方式,成立客家說話研究發展中間及客家公共流傳基金會,管理客語研究發展、認證與推行,並建立完美全球客語資料庫。

憑據初審通過的條則明定,客家生齒達三分之一以上鄉鎮市區,應以客語為通行語之一,並由客委會將其列為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增強客家說話、文化與文化產業的傳承及發揚;客家生齒達二分之一以上,應以客語為主要通行語,但其同時為原居民鄉鎮,則與原居民族語同時為通行語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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