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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譯社這些首要是從明治維新至二戰這段期間分外需要留存或有效利用的(如建築)近現代文物翻譯

非物資文化財產[編纂]

  • 登錄有形文化財(日語:登録有形文化財):還沒有被日本當局或處所公共團體認定的物資性文化財產。
  • 天然景觀(日語:自然記念物):動物、植物、礦物等。

    文化景觀[編纂]

  • 名勝(日語:名勝):如庭園、溪谷、山嶽、洞窟、泉水等。
  • 日本文化財產,或叫日本文化遺產,是日本為珍愛文化財產、天然遺產所豎立的標準,其資格依日本《文化財珍愛法》訂立翻譯「文化財產」在此為對應轉譯,直譯為「文化財富」,指一件部門或整體具有考古價值的物品,或是一件具有民族學價值的物品[1],現實上不但涵蓋了文化、歷史、學術等人文範疇,也包括動、植物、景觀等「天然遺產」(日文:自然紀念物)。

    分類[編輯]

    目錄

    • 1 分類
      • 1.1 物資性文化財產
      • 1.2 非物資文化財產
      • 1.3 民風文化財產
      • 1.4 風物勝景
      • 1.5 文化景觀
      • 1.6 古建築群
      • 1.7 文化財產保護手藝
      • 1.8 地下財產
    • 2 參看
    • 3 注釋
    • 4 外部保持

    物資性文化財產[編纂]

    《文化財庇護法》中劃定的文化財產分類如下:(其中相對主要者標註為粗體)

    非物資文化財產(日語:無形文化財)包孕了戲劇、音樂、工藝手藝等。

    地下財產[編纂]

    文化財產保護技術[編纂]